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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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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須於18:00以前來電確認住宿或Check-in,否則自動取消訂房,並扣除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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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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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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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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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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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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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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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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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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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日前14天通知,可退還訂金100%(須酌收100元處理費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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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10~13天通知,可退還訂金7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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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7~9天通知,可退還訂金5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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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4~6天通知,可退還訂金4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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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2~3天通知,可退還訂金3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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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前1天通知,可退還訂金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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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日當天或無通知者,不退還已付全部定金。 |